本网讯(记者 任杰)根据国家农业部最近出台的《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规定,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5月19日发出《关于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广东省内从事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的企业,须于2009年10月31日前办理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逾期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的企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从“白进黄退”到“黄白并进”——金针菇强芯路
0评论2026-03-06
- 姚孝宝:冬虫夏草行业发展机遇与困境
0评论2026-03-05
- 刘大会:我国天麻产区变迁及栽培模式创新
0评论2026-03-03
- 记者试吃“果菌王”第八代:嫩而不柴
0评论2026-03-03
- 黑龙江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现六种中国新记录大型真菌
0评论2026-03-03
-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向全球推介古田银耳
0评论2026-03-01
- 张业胜:北方暖棚羊肚菌高质量出菇技术
0评论2026-03-01
- 云南“野生菌王国”智慧菇房破解“季节密码”
0评论2026-02-27
- 谭昊:基于土壤微生物生态原理的羊肚菌白霉病绿色防控研究
0评论2026-02-27
- 赵琪:航天七妹羊肚菌栽培探讨及暖棚案例
0评论2026-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