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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蘑菇也“偏心” 一样的饭 3人死亡 2人出院

2005-07-27 00:000中国食用菌

连日来,本报报道的沂源县鲁村镇丁崔岭村4人和莱芜市2人因食用野生蘑菇,其中3人不幸死亡的消息后,引起市民的极大关注。事后人们不禁要问,同样是食用了毒蘑菇,为什么莱芜市的2人相安无事,而鲁村镇的3人却遭遇不幸?
     40小时后才正规治疗
     7月17日中午,沂源县鲁村镇的丁某和莱芜市的高某、张某吃了在莱芜铁矿附近捡到的野蘑菇后,丁某又将野蘑菇带回家做汤供自己、妻子、儿子和邻居秦某吃了。
     当天下午,丁某等4人感觉身体不适,随后发生呕吐。当天晚上丁某等4人随即到村卫生室挂了吊瓶。
     18日下午,丁某仍旧在家中呕吐,令他们想不到的是,呕吐在地上的污物,家中的鸡、狗食用后死于非命。这之后,丁某等人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不过这期间,丁某等人仍旧在家中依托乡医治疗。
     沂源县人民医院提供的消息说,丁某等3名成人是19日11:00许到医院的,而丁某14岁的儿子是18:00许才送到医院的。也就是说,3名成人中的丁某离第一次食用蘑菇到县医院治疗,这期间超过了48小时,而其他3名成年人过了40小时,未成年孩子则超过了54小时。沂源县人民医院医生认为,3人送到医院时候,肝脏受损、胃出血,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同吃野蘑菇结果两重天
     人们不禁要问,发现中毒后,4人为什么待在家中不到大医院治疗?昨天,参加丁某夫妇丧葬仪式的丁某的外甥马先生说,不到医院进行治疗,是因为家中没有积蓄,拿不出钱,舅舅等4人总以为过几天身体就会好过来,这让3人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机会。事后,马先生说,当天晚上14岁的表弟只吃了3口蘑菇汤中的鸡蛋。
     7月25日,记者连线同样食用野蘑菇的莱芜市的高某、张某。他们说,18日3:00他们感到身体不适后,当天9:00就到医院进行了治疗,并很快康复出院。他认为,与丁某等3人相比,治疗时机让他和张某捡回了命。
     救助体制尚待完善
     7月22日下午,沂源县人民医院的第一笔捐款送到了丁某家人的手里;7月23日早上,鲁村镇民政部门的第二笔救济金1000元到位;7月24日上午,村民的一笔捐款也送到了丁某家。令我们更欣喜的是,昨天下午,由鲁村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捐助的1.01万元送到了丁某儿子的病床前。
     “孩子是无辜的,我们期待大家合力将孩子从死神手里拉回来。”昨天下午,鲁村镇宣传委员齐女士说。
     鲁村镇政府民政所陈所长认为,3人的身亡,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当前农村医疗救助体制的缺失和形式上的单一。陈所长说,在农村遇上此类情况,民政部门的有限救助,单位和群众的捐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认为,农村医疗救助体制应该多样化,比如多开辟些诸如“慈心一日捐”等类似的捐助活动,关键时候将这些救助金送给最需要的人。
     令人欣喜的是,昨天下午从沂源县人民医院传来消息:丁某14岁的中毒孩子病情已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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