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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评奖办法

2010-08-06 00:000中国食用菌协会
       为了鼓励各类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参会参展,2010’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将评选出一批受欢迎的优质产品,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一)2010’中国特色农产品通博览会金奖、银奖。
(二)2010’中国特色农产品通博览会优秀组织奖。
    二、评选范围
    (一)2010’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金奖和银奖,颁给参加本次博览会展示的各类优质产品。每家参展单位可以推选1-2个产品参加评选。
(二)2010’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优秀组织奖,授予本次大会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三、评选标准
    (一)2010’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金奖和银奖
金奖(数量在申报产品总数的5%以内):
——获得有机认证或著名(驰名)商标;
——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展会上得到主办单位、采购商和参观者的普遍好评;
——通过展会达成较大购销协
银奖(数量在申报产品总数的10%以内):
——获得绿色或无公害认证或拥有知名商标;
——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展会上较受主办单位、采购商和参观者的欢迎;
——通过展会达成了较多合作协议。
达到上述评奖标准或由主办方推荐的产品、企业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二)2010’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优秀组织奖
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及时、高效完成招商招展任务。
四、评选机构
由大会组委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媒体代表等共同组成评委会。
五、评选程序
1、9月10日前,各参展企业填写评优申请表(见附件),分别上报各主办方,申请参加评选;
2、9月10日-20日,由评委会集中对参评产品申报材料进行预审;
3、展会期间,对参评产品展出效果及成交情况进行评价;
4、结合参评产品网上博览效果,进行综合评选;
5、由博览会组委会授予获奖证书和奖牌;
6、评奖结果通过谷雨网(www.guyu.cn)进行公布。
六、其他
1、本次评选向获奖单位收取一定的工本费;
2、本办法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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