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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草5x滥用联合国标识被曝光

2014-08-29 09:010李然光明网
  记者在“极草5X”的外包装上发现,其许可证号竟然为“青20100041”
  价格远超黄金的“极草5X冬虫夏草纯粉片”到底该属何种产品?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GMP证书(青K0062)认证范围为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粉碎、直接服用饮片,认证范围没有“压制成片”这个工艺规程。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后发现,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
  2012年2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回复给西藏食药监管理局的食药监注函[2012]24号文中指出“鉴于药材的提取、浓缩,及制成片剂、颗粒剂等现代剂型不属于饮片炮制范畴,故不宜列入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2012年6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冬虫夏草粉碎及压制成片不属于中药饮片炮制范畴,明确要求青海省对“规范”予以修正,妥善处理,切实加强对中药饮片的监督管理。
  2013年5月8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经销商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销售极草5X冬虫夏草。
  2013年6月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办公厅《关于严格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研究管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再次明确指出:“不得将片剂、颗粒剂等常规按制剂管理的产品作为中药饮片管理,并不得为其制定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对已发生的不当审批行为须立即纠正、妥善处理”。
  2014年7月28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撤销《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2014年7月28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撤销《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而这表示,“极草5X”的正规身份被揭穿。
  据国家相关规定,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审批,对审查合格的保健品发给《保健品批准证书》;外包装上须有国家保健品标志——业内称“淡蓝色牛头标志”(小蓝帽),这是确定一个保健品是否合格安全的最基本条件。而记者在“极草5X”冬虫夏草系列产品的外包装上,并未看到保健品认证标签,即小蓝帽标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曾专门组织专家讨论后认为,目前冬虫夏草尚缺少作为食品长期服用的安全性评价研究数据,建议暂不作为食品原料使用。2010年12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
  对于非保健品非药品又非食品、“草履虫”和“致病菌”傻傻分不清的“极草5X”冬虫夏草系列产品,千万富翁们是否还有勇气尝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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