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手机短信、宣传栏、标语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野生菌的识别、食用、中毒症状、自救及送诊等常识。同时组织区食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在各类农贸市场、乡镇集市、村寨、学校、主要交通要道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避免群众随意采摘使用和销售不熟悉的野生菌,切实加大食用野生菌中毒预防工作的宣传力度。
加大监管力度,消除野生菌中毒隐患。各乡(镇、街道)和食安委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酒店、餐饮店(摊点)、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农贸市场等场所的综合检查,对农户自采销售野生菌行为要进行劝阻,确保不出现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现象发生,鉴别为毒菌的一律没收销毁。同时要求各学校食堂及农村自办宴席一律不准加工、烹饪、使用野生菌,对疑似有毒野生菌严格制止,对不听劝阻发生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工作委员会)及区食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报告制度,保障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事件处置应急准备工作;医疗卫生部门切实完善值班制度,确保中毒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一旦发现疑似食用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及时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中毒人员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