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超市将本属于中药材的天麻放到了食品区,消费者会不会觉得有问题?如果食用天麻过量造成食物中毒,超市该不该担责?近日,阆中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错放物品致购买者轻微损伤的案件,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此前,工商局调查后认为超市“错放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给予超市2万元罚款。
买回天麻食用过量致恶心
顾客王某前段时间在某超市的干货食品区购买了一些天麻,回家按照食用方法烹煮服食后,一家人均出现头晕恶心的症状。王某上网搜查相应信息后发现,天麻属于中药材,超量服用会导致头晕恶心,甚至中毒。所幸王某一家人当天食用剂量并不多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工商认定超市放错属“虚假宣传”
可超市明明就将天麻放在食品区,超市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提醒自己要注意食用方式,王某认为超市应该对自己及家人的中毒结果负责。于是,王某向工商部门举报。
工商局调查后认为超市“错放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鉴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给予超市2万元罚款。
法院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
随后,王某要求超市按购买价双倍赔偿自己的损失,在未达成赔偿协议后向法院提出了诉讼。法院受理后,鉴于原、被告均主动要求调解,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撤回了诉讼。
法官提醒
卖家应尽说明义务
法官表示,销售者错放物品看似小事,但这个可能涉嫌虚假宣传。销售者提供自选服务时,一定要注意宣传用语和应尽的说明义务。
- 德江县沙溪乡:紧抓天麻种植 稳步推进农文旅产业融合
0评论2026-01-12
- 从桑黄到天麻:临清清源正本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军道地药材新赛道
0评论2026-01-08
- 昭通学院天麻试验示范成果刷新国内纪录
0评论2026-01-05
- 贵州天麻团体标准发布会圆满举行
0评论2026-01-04
- 狂卖千万!像薯片一样脆的天麻,你吃过吗?
0评论2025-12-31
- 广西来宾金秀发现新物种 兰科新种“大瑶山天麻”亮相
0评论2025-12-31
- 年产值超千万元!这个产业杠杠的
0评论2025-12-31
- 一颗天麻,如何炼成产值数十亿的产业?答案藏在秦岭的“三中心两车间”里
0评论2025-12-26
- 贵州省中药质量提升暨天麻种植技术培训班在赫章举办
0评论2025-12-25
- 产品牌子要响 乡亲腰包要鼓——大方东关天麻产销一线见闻
0评论202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