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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用菌和茶叶须依法公告予以收回

2004-11-02 00:000中国食用菌

不合格食用菌和茶叶须依法公告予以收回
    
     本报讯(记者杜海岚)卫生部近日通报了部分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生产和流通环节中茶叶和食用菌卫生监督抽检结果:茶叶抽样合格率为94%,食用菌抽样合格率为99.7%。
     据内蒙古、黑龙江等10个省(区)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经对535份茶叶中的六六六
     、滴滴涕、铅等卫生安全指标进行抽检和判定,结果482份茶叶合格。不合格茶叶主要是铅指标超过国家标准。
     据吉林、黑龙江等10个省(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对302份食用菌的铅含量依据国家卫生标准进行抽检和判定,结果301份食用菌合格,不合格产品是在辽宁省辽源市兰家干调批发商店抽检的榛蘑(散装,铅含量为3.03mg/kg)。
     通报申明,对仍在市场上流通和被消费者购买的不合格茶叶和食用菌,由生产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的规定予以公告收回。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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