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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食用菌标准化建设的趋势(之二)

2018-01-04 10:570高茂林中国食用菌协会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行食用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1项、国家标准39项、行业标准110多项,地方标准200多项。涉及基本术语、菌种、生产规范、产品、生产加工技术规范、出口产品要求、绿色(无公害、有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检测技术方法等方面。与当前已经形成一定产量的30多个食用菌主要品种、工厂化与装备设施快速进步以及流通形态多样化相比,现有的标准体系及应用情况已经捉襟见肘,现有体系迫切需要抓紧翻新补漏,标准空白的环节尤其需要立标立杆,以保证产业发展实现“正步走”。
  在药用范围,《中国药典》(2015版)记载的有中药(药材、成药)、化药、生物制品、重组制品、药用辅料等。我国正式列入药用的真菌约有50多种,常用的有30多种,被明确纳入药典的食用菌类有六种,分别为灵芝、云芝、茯苓、猪苓、雷丸和冬虫夏草,分别有相应的标准。
  可用于保健食品“真菌菌种”,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共列入11种:酿酒酵母、 产朊假丝酵母、 乳酸克鲁维酵母、卡氏酵母、 蝙蝠蛾拟青霉、蝙蝠蛾被毛孢、灵芝、 紫芝、松杉灵芝、红曲霉、 紫红曲霉。
  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涉及食用菌的新食品原料有3种,蛹虫草、广东虫草子实体、茶藨子叶状层菌发酵菌丝体。
  卫计委公告明确不是普通食品的名单:西洋参、鱼肝油、灵芝(赤芝)、紫芝、冬虫夏草、莲子芯、薰衣草、大豆异黄酮、灵芝孢子粉、鹿角、龟甲 。
  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中收入共有86种,其中有茯苓。
  与此相对应,我国已报道的食药用真菌近1000种,共有450余种药用真菌具有药效,具有抗癌的达184种。我国约有18万种菌物资源,但仅对约8%的资源有初步认识,对90%以上的资源仍一无所知。
  其实,食用菌与药的距离还相当远。《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之后于 2001年修订, 2013年和2015年两次修正)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辅料,是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在《历代本草文献所载具有保健作用的食物名单》中,食用菌也可偶见:
  聪耳(增强或改善听力)类食物:莲子等。
  明目(增强或改善视力)类食物:山药等。
  生发(促进头发生长)类食物:白芝麻等。
  润发(使头发滋润、光泽)类食物:鲍鱼。
  乌须发(使须发变黑)类食物:黑芝麻、核桃仁、大麦。
  长胡须(有益于不生胡须的男性)类食物:鳖肉。
  美容颜(使肌肤红润、光泽)类食物:枸杞子等。
  健齿(使牙齿坚固、洁白)类食物:花椒、蒲菜、莴笋。
  轻身(消肥胖)类食物:菱角等。
  肥人(改善瘦人体质,强身壮体)类食物:小麦等。 
  增智(益智、健脑等)类食物:粳米、荞麦、核桃、葡萄、菠萝、荔枝、龙眼、大枣、百合、山药、茶、黑芝麻、黑木耳、乌贼鱼。
  益志(增强志气)类食物:百合、山药。
  安神(使精神安静、利睡眠等)类食物:莲子等。
  增神(增强精神,减少疲倦)类食物:茶、荞麦、核桃。
  增力(健力,善走等)类食物:荞麦、大麦、桑葚、榛子。
  强筋骨(强健体质,包括筋骨、肌肉以及体力)类食物:栗子、酸枣、黄鳝、食盐。
  耐饥(使人耐受饥饿,推迟进食时间)类食物:荞麦、松子、菱角、香菇、葡萄。
  能食(增强食欲、消化等能力)类食物:葱等。
  壮肾阳(调整性功能,治疗阳痿、早泄等)类食物:核桃仁等。
  种子(增强助孕能力,也称续嗣,包括安胎作用)类食物:柠檬等。
  在历代本草文献所载具有治疗作用的食物中,也可见到食用菌:
  散风寒类(用于风寒感冒病症)食物:生姜、葱、芥菜、芫荽。
  散风热类(用于风热感冒病症)食物:茶叶、豆豉、杨桃。
  清热泻火类(用于内火病症)食物:茭白、蕨菜、苦菜、苦瓜、松花蛋、百合、西瓜。
  清热生津类(用于燥热伤津病症)食物:甘蔗、番茄、柑、柠檬、苹果、甜瓜、甜橙、荸荠。
  清热燥湿类(用于湿热病症)食物:香椿、荞麦。
  清热凉血类(用于血热病症)食物:藕、茄子、黑木耳、蕹菜、向日葵子、食盐、芹菜、丝瓜。
  清热解毒类(用于热毒病症)食物:绿豆等。
  清热利咽类(用于内热咽喉肿痛病症)食物:橄榄等。
  清热解暑类(用于暑热病症)食物:西瓜等。
  清化热痰类(用于热痰病症)食物:白萝卜等。
  温化寒痰类(用于寒痰病症)食物:洋葱等。
  止咳平喘类(用于咳嗽喘息病症)食物:百合等。
  健脾和胃类(用于脾胃不和病症)食物:南瓜等。
  健脾化湿类(用于湿阻脾胃病症)食物:薏苡仁、蚕豆、香椿、大头菜。
  驱虫类(用于虫积病症)食物:榧子等。
  消导类(用于食积病症)食物:萝卜等。
  温里类(用于里寒病症)食物:辣椒等。
  祛风湿类(用于风湿病症)食物:樱桃等。
  利尿类(用于小便不利、水肿病症)食物:玉米等。
  通便类(用于便秘病症)食物:菠菜等。
  安神类(用于神经衰弱、失眠病症)食物:莲子、百合、龙眼肉、酸枣仁、小麦、秫米、蘑菇、猪心、石首鱼。
  行气类(用于气滞病症)食物:香橼等。
  活血类(用于血淤病症)食物:桃仁等。
  止血类(用于出血病症)食物:黄花菜、栗子、茄子、黑木耳、刺菜、乌梅、香蕉、莴苣、枇杷、藕节、槐花、猪肠。
  收涩类(用于滑脱不固病症)食物:石榴等。
  平肝类(用于肝阳上亢病症)食物:芹菜、番茄、绿茶。
  补气类(用于气虚病症)食物:粳米、糯米、小米、黄米、大麦、山药、莜麦、籼米、马铃薯、大枣、胡萝卜、香菇、豆腐、鸡肉、鹅肉、鹌鹑、牛肉、兔肉、狗肉、青鱼、鲢鱼。
  补血类(用于血虚病症)食物:桑葚、荔枝、松子、黑木耳、菠菜、胡萝卜、猪肉、羊肉、牛肝、羊肝、甲鱼、海参、草鱼。
  助阳类(用于阳虚病症)食物:枸杞菜等。
  滋阴类(用于阴虚病症)食物:银耳、黑木耳、大白菜、梨、葡萄、桑葚、牛奶、鸡蛋黄、甲鱼、乌贼鱼、猪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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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布《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18〕3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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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食用菌标准化建设的趋势(之三)
在实践中,现有标准已经难以应付市场的深究,药用菌与药还有一个街道的差距,需要解决好当前的和前瞻性的急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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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食用菌标准化建设的趋势(之一)
为了及时淘汰落后标准,切实解决标准老化滞后问题,新的标准化法规定,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经过复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者废止。

0评论2018-01-047974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5年第1号修订)
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2015年4月29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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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2号)【2014修正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食用菌种质资源,规范食用菌品种选育及食用菌菌种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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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术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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